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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全省农业系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冲里花

发布时间:2020-11-04 08:52:28 阅读: 来源:锅炉管厂家

全省农业系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政策法规处

全国讯: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精神,切实开展好全省农业系统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促进法治湖北建设,服务科学发展,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省农业系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全省农业系统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主要安排如下:

(一)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农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农业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省农业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大力宣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和全省第十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实施《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设立真假农资咨询台和农业技术咨询台,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现场教育农民识别真假农资基本方法和解答农民技术难题;同时,开展农业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重点检查各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情况。

(五)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可通过到企业讲课或组织企业集中培训方式,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省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种子、植保、土肥等单位在“12.4”活动期间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有关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培训活动。

(六)“12.4”宣传活动要切实丰富法制宣传手段和形式,通过座谈会、讲座、征文、演讲、法律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宣传册(页)等手段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职能作用,继续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省农业厅直属独立大院的单位在12月4日前要制作法制宣传栏(展板)和横幅。

(七)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统一安排,积极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竞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好本地、本部门的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联系实际,创新形式。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形成报告,通过有关信息简报、图片和典型事例反映本地、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和典型经验。

附件2:

全省农业系统2011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口号

1、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农。

4、加强法制建设,构建法治政府。

5、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

6、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7、扎实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农民法律素质。

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9、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0、深化普法教育,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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